發(fā)展紀檢 工作簡報 第6期2114
發(fā)表時間:2021-03-24 16:52 發(fā)展紀檢 工作簡報
2021年第6期
狠抓落實務求實效 提升督查督辦工作執(zhí)行力 —集團公司召開2021年度督查督辦聯(lián)席工作會議
為確保各項決策部署有效落實,以“凡事有交代、件件有著落、事事有回音”的工作作風,推動集團公司高質量轉型發(fā)展,3月22日,集團公司召開2021年度督查督辦聯(lián)席工作會議。集團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胡明述出席并作講話,黨委委員、紀委書記羅寒主持會議,集團本部各部門負責人等10余人參加會議。 會上,集團本部各部門負責人圍繞《集團公司督查督辦工作實施細則》,結合2020年督查督辦工作參與實際情況,談了感想和認識,并就如何在2021年該項工作開展中發(fā)揮最大效能建言獻策。 胡明述指出,督查督辦工作是確保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的重要手段,也是改進工作作風、提高工作效率、檢驗執(zhí)行力的有效措施,更是推動集團公司高質量轉型發(fā)展的有力抓手。 胡明述要求,一是強化意識,解決好“誰來督”的問題。從市委市政府對集團公司的職能定位和集團公司自身長遠發(fā)展需求看,督查督辦工作只會加強,不會削弱。公司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全局觀念,切實發(fā)揮主觀能動性,突出“快、準、狠”,分清主次輕重緩急,確保各項督查督辦任務高效高質量落實。二是明確工作重點,解決好“督什么”的問題。公司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,采取定性與定量有機結合的方式,對《細則》中現有16個方面內容再研討、再細化、再完善。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,提前做好信息收集,通過內容分解立項,明確督查重點、跟蹤辦理問效,切實解決該辦不辦、拖延遲辦、推諉扯皮等問題。三是改進方式方法,解決好“如何督”的問題。要通過實施責任落實、聯(lián)席會議等機制,把“粗”任務變細、“虛”責任變實,建立“一級抓一級、一層督一層”的責任鏈。公司各部門要相互溝通協(xié)調,通力配合開展督查督辦工作,充分發(fā)揮“3+4”大監(jiān)督作用,凝聚強大合力和推力,有效推動工作落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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